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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臺灣家暴/親密關係暴力加害人電子監控(科技監控)修法建議(上)

對臺灣家暴/親密關係暴力加害人電子監控(科技監控)修法建議(上)

各國對家暴/親密關係暴力加害人電子監控(科技監控)的法律與經驗

由於去年發生台北信義威秀女公關遭恐怖前男友割喉狠刺案、新北土城殺妻和姨子案重大家暴案件,進而有立委提出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對加害人進行電子監控以保護被害人,預防重大暴力事件再發生。立委與政府各單位提出版本,有提出單向監控或雙向電子監控,如果是雙方因涉及被害人隱私則需要被害人同意;有提出要放在民事保護令款項或放在刑事程序裡;也有提到目睹暴力未成年孩子也可以配戴等。

婦女救援基金會收集對加害人實施電子監控國家資料,包括西班牙、英國、美國、澳洲、紐西蘭、瑞典、澳洲、阿根廷、喬治亞、新加坡、亞美尼亞、喬治亞、韓國等國家,進行重點式整理,發現如下:

1. 電子監控審理核發單位:絕大多數國家(如西班牙、美國、韓國、瑞典)皆必須由法院法官或檢察官在審理刑事案件、簽發刑事保護令或裁定保釋時核發,以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並兼顧人身自由限制。

2. 核發條件:各國皆採取「危險分級」。「一般爭吵」通常不適用,必須符合高度再犯風險、曾違反保護令、具有自殘或殺人傾向、或涉及武器、持刀傷人等嚴重家暴犯罪指控,才會在審前保釋或判決假釋中強制要求配戴。

3. 電子監控命令時效限制

(1) 審前與保釋階段:通常與訴訟期同步,時效為幾週至幾個月不等,若停止保釋或判決確定則重新評估。

(2)保護令執行階段:依各國刑事保護令法規而定,通常為6個月至2年,期滿前若被害人仍有安全疑慮,可向法院聲請展延。(保護令是刑事法官、檢察官審理、核發)

(3)假釋與監管階段:視剩餘刑期或法定監管期而定(如1至3 年)。

4. 單向 vs 雙向電子監控:整理11國家有5個國家只有實施單向電子監控,有3個國家(有一個國家只有部分省分有)只有實施雙向電控監控,其餘3個國家以單向為主,視需要實施雙向電子監控。

(1) 單向電子監控(Unilateral):僅加害人配戴 GPS電子腳鏈。監控中心在系統上設定一塊「靜態禁制區」(例如被害人或孩子的住家、辦公室、學校、等)。被害人不需要同意才能核發,也不需要隨身攜帶任何設備,隱私、生活較不受干擾。

(2) 雙向電子監控:加害人配戴電子腳鏈,被害人同意下也隨身攜帶一個精密的 GPS 接收示警裝置/專用手機。系統會動態計算兩者之間的「相對距離」,只要加害人接近到指定距離內(例如 100 公尺至 2 公里),監控中心與被害人的裝置會同時觸發警報,提供動態、全方位的守護。雙向電子監控配戴通常經過雙方同意。

5. 雙方有未成年子女不核發或禁止一方探視:加害人被判定需要配戴電子監控,通常意味著其危險分級已達到中高風險。在這種情況下,要判定命令加害人要佩戴電子監控考量多,例如停止加害人實體探視權,或是交付子女時有第三方交付或交付給第三方,通常不允許加害人一邊戴著電子監控一邊照常去學校接小孩。

6. 實施限制:主要是硬體和環境的限制,例如GPS 室內訊號死角(如地下室、捷運)或同棟/同範圍大樓訊號重疊造成假警報、加害人故意靠近測試或故意造成被害人驚恐、設備需要定期充電、惡意剪斷破壞。第二是警力應變空窗:即警報響起時,監控中心需要先花費時間先確認在出動警力,如果加害人是「玉石俱焚型」的極端狂熱者,從觸發警報到警方趕到現場的數分鐘落差,仍可能發生憾事。第三是跨部門合作負擔:需要24小時監控中心、檢察官、警察、社工人員的無縫串聯,人力、物力負擔沉重外,行政與設備維護成本高昂。

7. 實施成效:首先是被害人能免於「隨時可能被突襲」的恐懼,自由外出,如是雙向電子監控,可以事先得知加害人靠近而進行事先應變。加害人違反的證據可以透過電子監控軌跡紀錄作為直接的法律證據,被害人不用擔心沒有證據。第三數據顯示配戴 GPS 監控的加害人,其遵從法規、不與被害人接觸的比例遠高於傳統無監控的保釋個案。

8. 加害人實施電子監控制度後,是否就沒有發生重大案件呢?國外經驗還是會發生,原因如下:

(1)警力趕往現場的「時間差」(警報空窗期):無論是單向還是雙向監控,當加害人跨越禁制區(例如接近被害人住家 500 公尺內)時,系統確實會立刻向監控中心和警方發出警報。從系統觸發警報 ➔ 監控中心確認非誤報 ➔ 通報當地警局 ➔ 警車趕往現場,通常需要 5 到 15 分鐘。如果加害人是有預謀、鐵了心要「玉石俱焚」的極端加害人,他可以開車在 2 分鐘內衝進被害人家中實施謀殺。這種情況下,電子腳鏈無法在物理上阻擋暴力。

(2)加害人自行剪斷、破壞裝置或讓設備沒電:在美國與韓國都發生過真實案件,高風險的家暴或跟騷加害人在出門前,直接使用強力油壓剪、破壞剪將腳鏈強行剪斷。腳鏈被剪斷的當下,監控中心會立刻收到「裝置遭受破壞」的緊急警報並派遣警力。然而,警方此時往往是派人衝去「加害人的發報最後地點」,而狡猾的加害人早已利用這個調虎離山計,換車衝往被害人的住所行兇。

(3)訊號死角與「假警報疲勞」:GPS 在高樓大廈、地下室、大眾運輸捷運系統內常有訊號遺失或飄移的問題。如果加害人因為搭捷運或進地下停車場,導致系統每天誤報數次,監控人員與一線警力容易產生「狼來了效應(警報疲勞)」。當加害人真的蓄意潛入地下室埋伏被害人時,警方可能會誤以為又是訊號不良,因而延誤了黃金救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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