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醫師涉拍攝、取得和散布兒少性影像
婦援會支持司法嚴辦,並呼籲盡速審議和懲戒涉案醫師
近日媒體報導一名婦產科醫師涉嫌拍攝、持有並散布大量兒少性影像,其中不乏他在診療過程中無正當理由取得的未成年病患私密照,此等行為令人震驚。新北地檢署日前訊問被告之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衛福部也表示將依檢方起訴與蒐證資料,針對涉案醫師啟動懲戒程序,只要確認身分與執業地點,將由地方衛生局依《醫師法》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終身不得從醫,懲戒結果亦將同步公告於「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狼醫專區),確保資訊揭露與民眾就醫安全。
婦援會認為醫療專業擁有高度社會信任,醫師具有承擔維護病患身心完整與自主權的責任,醫師利用職務之便,為滿足自行性慾,未經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且非醫療必要的拍攝、持有或散布病患身體性隱私影像,在醫學倫理和法律規定上是完全無法接受、且無任何包庇空間的行為。任何以專業之名行侵害之實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最嚴厲的譴責。
婦援會認為應追查該醫師執業期間所有接觸病患,以追究所有涉及拍攝性影像刑事責任,並呼籲主管機關加速審議和懲戒程序。同時,針對此案暴露出醫療體系內對於病患隱私保護及性別暴力防治的不足,婦援會建議除了強化醫療人員的倫理與性別暴力相關法律教育、數位身體隱私權等外,還需推行「友善路人甲」概念,以落實性暴力零容忍。
同時病患在醫療場域的權益保護措施亦需有更明確的規範,例如醫師接觸病患身體或隱私敏感部位診療時,應原則性要求護理人員或第三人在場,保障病患安全,也保護醫療人員自身專業界線。依衛福部「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及法務部函釋,在診間或病房,基於對個人隱私權的尊重,除非取得病患同意,或有醫療必須的正當理由(例如病患生命危急),否則是不可錄影的。
醫療安全不只關乎身體健康,更涉及每一個人最基本的尊嚴與信任。婦援會將持續關注此案後續發展,並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努力,重建醫療場域的安全與正義。
新聞連結:https://www.mirrormedia.mg/external/ebc_539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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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醫師涉拍攝、取得和散布兒少性影像
婦產科醫師涉拍攝、取得和散布兒少性影像
2026-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