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被要求做心電圖檢查,竟發現有攝影機,婦援會提醒民眾須留意
這個月,婦援會收到一位民眾A小姐來電諮詢就醫時,被要求做心電圖,當下發現竟有攝影機,非常擔心被拍攝性影像,來電諮詢社工師。事件處理後A小姐同意婦援會將其案例寫出來,希望可以提醒民眾就醫時要特別留意周遭的環境及發現時可以盡快報警並當場蒐證。
某一天,A小姐因為胃痛去醫院就醫,醫師幫A小姐照超音波後,還要護士帶A小姐做心電圖,當下A小姐很困惑,問了護士為何要照心電圖,護士沒有說話。到了心電圖室,A小姐必須脫上身衣服照心電圖,突然發現有攝影機對著她,當下心生恐懼,害怕被拍攝上半身和臉部。
拍攝完後,A小姐詢問為何會有攝影機?護士只被告知該攝影機沒有開機,但醫護人員沒有提出A小姐沒有開機證明,讓A小姐非常擔心,質疑醫院為何在心電圖室裝攝影機。回家後,接到醫生電話告知其疾病沒有辦法處理,請A小姐不用再回去。這樣回答讓A小姐更擔心,一般而言,照完心電圖會告知病人狀況或要求要回診說明檢查狀況。
A小姐與社工師討論各種方式後,回到醫院跟醫生再次確認攝影機是否有開機?醫師表示確認,但不願意讓A小姐確認攝影機是否有錄影。同時詢問醫生為何要照心電圖?醫生告知因為A小姐心臟有問題,但是A小姐心臟沒有問題。針對醫師和護士的回應顯然有異樣,但透過A小姐的直接詢問後,發現該醫院應該有警惕。
婦援會提醒醫療院所和民眾:
1.依衛生福利部『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及法務部函釋,在診間或病房,基於對個人隱私權的尊重,除非取得病患同意,或有醫療必須的正當理由(例如病患生命危急),否則是不可錄影的!醫療院所在非必要診間、病房、檢查室裝設攝影機,建議拆除,以免造成誤會或觸法影響形象和聲譽。
2.就醫時,發現有未說明的要求,例如案例中胃痛卻被要求照心電圖,務必要求醫生說明;或發現在診間就診或病房或檢查室有攝影機時,可詢問或拒絕醫療或接受檢查。如發現已來不及,可要求刪除,或向醫療院所當地衛生局申訴,或是當場打110報警,並請警方扣押保全證據。事後報警時,可先收集證據後,請警方協助聲請保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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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