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濫用AI製做不實性影像騷擾並散布,違反刑法和個資法遭檢方起訴。婦援會呼籲AI製圖程式應有限制,以免被濫用。】
據媒體報導,一位甯姓男子擷取多名女性社群公開的照片,再透過AI深偽技術合成為不實性影像,並由另一位林姓共犯散布到社群平台。有受害人發現網路上散播的不實性影像,於是向婦幼警察隊報案。檢方查出兩人在2024年開始犯案,至少5人受害。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個資法》及《刑法》不實性影像等罪嫌對甯男提起公訴,另名林姓共犯因已死亡,則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
許多應用程式及社群平台提供AI圖像編輯功能,能透過指令重新繪製照片,降低了修圖門檻。但新科技也帶來新的風險,部分AI製圖軟體允許用戶將照片修改為色情或充滿性暗示照片,受害對象多數為女性、兒童,也包括名人及政治人物。且和一般修圖軟體不同,AI製圖軟體只需要輸入簡單的文字指令就能生成圖像,隨著社群平台推文在網路上快速傳播,不雅影像生成數量和流傳速度遠比過往來的嚴重。
甯姓男子的行為主要涉及違反《刑法》第 319-4 條第一項:「意圖散布、播送…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之性影像,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將受害者臉部照片、社群帳戶與不實性影像結合的行為,將讓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受害者個人資料,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同意的利用AI技術移花接木,惡意生成不實性影像並散布,可能會讓受害者陷入不安與恐懼。受害者難以證明偽造內容不是真實的,且因性影像在網路中持續流傳,可能讓受害者遇到騷擾或毀謗,遭受多次傷害。婦援會呼籲各社群平台採取管制措施,避免性影像散布,例如建立完善檢舉機制,及時移除性影像,並在使用規章中禁止散布兒少的性影像,同時設置影像過濾機制,阻擋兒少性影像或未經同意真實人物裸露影像的產出。
如民眾在網路上看到兒少真實或擬真性影像,可向網路平台檢舉或向警察告發;若網路上的不實影像已造成性騷擾,可向所在地的警察機關提出性騷擾申訴。也可向婦援會數位性暴力網站或性影像處理中心求助。
婦援會數位性暴力諮詢網站:https://www.twrf-ogbv.org.tw/
諮詢電話:(02) 2555-8595 #31、32。
新聞連結: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6/23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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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濫用AI製做不實性影像騷擾並散布,違反刑法和個資法遭檢方起訴
攝影師濫用AI製做不實性影像騷擾並散布,違反刑法和個資法遭檢方起訴
2026-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