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救援基金會聲明】以侵害學生身體隱私處做為健康教育是犯法行為
近日媒體報導,中部某國小一位男老師在教授健康教育課程時,對班上三位女學生碰觸身體隱私處,這已經脫離教育本質之舉,該師聲稱行為出自照顧與教學之需。
對此事件,婦女救援基金會表達以下立場:
一、兒童無法在權力不對等下作出真正的「同意」
在師生關係中,成人握有明顯權威,學生對其有高度依附與信任。即便行為前詢問意願,也不能視為已取得適當授權,尤其是涉及身體私密部位,更不能以任何非必要理由碰觸兒少。
二、教育現場應保障學生身體與心理的安全感
健康教育的目的在於傳遞知識、建立尊重,而非進行身體檢視。有多元教學可使用,例如模型或人形圖畫,孩子的身體不應被視為教學工具,教育不能凌駕於孩子的感受與安全之上
此次事件凸顯教育工作者在執行相關課程時缺乏專業訓練與身體界線、身體隱私權意識。我們呼籲教育主管機關:
1、任何教授健康教育、性/性別教育老師,都應接受訓練,應具備有性別、權控敏感度及身體隱私權(含數位身體隱私權)等專業知識及多元教材使用的指引。
2、禁止教師於私下對學生身體隱私處進行任何形式接觸,如學生身體不適應至保健室或其他保護學生方式協助。
3、學校應強化監督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4、該老師犯罪行為應列為不適任教師,教育單位應落實教師法規定處理,以防再發生。
5、對於受害學生和家長應給於完整諮商輔導,以降低受創影響。同時對所有的學生進行反霸凌、反歧視預防教育,以避免該事件輿論對學生造成二度傷害。
新聞連結: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50604/26DEF6E64324798C2DE0F7DFBCD77E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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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聲明】以侵害學生身體隱私處做為健康教育是犯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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