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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十四歲被迫押賣從娼的少女,在作文上寫著,她被關在一個小房間內接客,但聞到一股很臭的味道,經向老鴇反應,原來是前個女孩不聽話被打死丟在床下,後來警察來了,將屍體草草處理掉,但她還是必須躺在那個床上接客。她還提到如果不接客,會被罰吃蟑螂……。
回憶起十幾年前奔波各地搶救被迫賣淫雛妓的往事,婦女救援基金會創辦人之一-沈美真律師仍然感到憤慨不已。由於在民國75-76年間,媒體大幅報導台灣少女被押賣從娼的悲慘案例,她們的血淚故事引起了共鳴及社會的高度關注。於是在民國76年1月10日,為了指責人口販賣的惡行,反對與關懷雛妓,三十餘個婦女、宗教、人權,以及原住民團體在華西街發動大遊行。事件過後,沈美真律師有感於雛妓與人口買賣問題的嚴重性,加上不願意這樣的關懷會隨著新聞熱潮的減退而消逝,所以認為有必要成立一長期救援、關懷被迫賣淫從娼婦女的團體。
民國76年8月,台灣婦女救援協會成立,簡稱婦援會,目的在於直接救援雛妓以及在色情行業中受害的婦女,並且提供她們法律及社會之協助。76年1月的華西街大遊行之後,政府展開“正風方案”,大力查緝私娼寮與發現雛妓,共計查獲八百餘名雛妓,但是這一項行動卻是草草收場。民國77年1月9日,在華西街大遊行屆滿一週年之際,婦援會再度號召五十餘個社會團體發起第二次華西街大遊行,除了抗議政府執法不力以外,也提出了修訂少年福利法的訴求,以求從根本解決雛妓問題。
77年12月,即使台灣仍然處於戒嚴時期,台灣婦女救援協會仍是得以獲得足夠募款,變更為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至此更加大力投入雛妓直接救援工作,通過司法程序給予保障,與後續的安置與輔導,包括法律、醫療、以及就學、就業之協助,希望能夠讓這些或出於被賣、或出於無知選擇,而不幸淪陷的孩子,擁有回首追求美好人生、重回社會過著正常生活的機會。
十餘年來,我們除了努力於直接救援工作以外,也希望能透過社會教育預防婦女被迫從娼問題。從平平安安救援案揭發公娼館私藏雛妓,合法掩護非法;協助泰北六大一小爭取自由、重返故鄉;到協助檢察官破獲人口販賣集團與救援被騙至日本賣春之台灣少女。婦援會還成立了百合中途之家,收容這些甫從火坑中跳出的少女,以及舉辦了’反色情污染年’系列活動,’反色情救雛妓’、’不讓台北有色無情’ ‘黃絲帶運動;’百合計劃’教導原住民少女如何愛惜自己的身體,發現與拒絕被販賣等活動。試圖以觀念宣導告訴社會嫖雛妓有罪,以及販賣人口,利用及逼迫婦女為娼,是非人道之犯法行為。






